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贯彻执行中医工作政策、法规,拟订全市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;承担中医医疗、科研、教育工作,指导和协调全市中医医疗、保健机构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;对中医医疗、预防、保健、康复、护理、临床用药等进行业务指导;研究推行中医行业中医人员执业资格制度;组织拟订全市中医药教育发展计划,负责中医药学术经验的继承整理研究和对外学术交流工作;研究和指导全市中西医结合工作,拟订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;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科研、技术开发以及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、推广、保密工作;负责管理中医药专科项目的培育、申报和落实。
科长:李航洲
电话:029-335512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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