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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担委机关政务工作。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;承办委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;负责委机关文秘、办公自动化、信息公开、机要保密及档案管理等工作;组织实施委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;承担委系统安全保卫、信访稳定等工作。
科长:胡敏(兼)
电话:029-335508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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